您当前位置:   教师资格证   /  考试资讯   /  考试公告   /  防疫提醒|内蒙古2023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防疫提醒|内蒙古2023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03-06

【教师考试网 - 师法教育】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3年3月11日进行。为了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提示以下内容。

考前要求及防疫咨询.png


教师资格笔试考试防疫详情

可添加老师微信了解!

微信号:sdjkwzx

(或截图扫描图片二维码)

还可免费领取历年教资面试真题哦!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3年3月11日进行。为了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提示以下内容。


  一、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 (neea.edu.cn)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6日-3月11日。


  二、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和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验证外,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提前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三、请考生务必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良好考试秩序,按照考点要求暂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切记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全部成绩。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的,将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凡涉嫌违法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前要求及防疫咨询.png


教师资格笔试考试防疫详情

可添加老师微信了解!

微信号:sdjkwzx

(或截图扫描图片二维码)

还可免费领取历年教资面试真题哦!


教师考试网 - 师法教育

咨询热线:4009001910 

推荐阅读

2023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汇总

2022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退费汇总

2023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

2023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汇总

非师范生考教师资格证,面试怎么考,有什么要求?

教资考试心得,教师资格证怎么考,有什么要求? 

2023年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咨询 

2023年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站 

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网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