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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省永州祁阳县招聘教师公告(100人)

来源:祁阳新闻网     2021-04-1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113个职位,共27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教育系统100名;

  2.卫生健康系统110名;

  3.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3名;

  4.审计局审计事务中心3名;

  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名;

  6.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7名;

  7.浯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3名;

  8.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公路养护站4名;

  9.民族宗教事务中心1名;

  10. 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事务中心4名;

  11.农村经营服务站2名;

  12.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4名;

  13.机关事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1名;

  14.禁毒工作社会化宣传教育中心2名;

  15.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法学会2名;

  16.镇(街道办)属事业单位29名。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祁阳新闻网(http://www.qynews.gov.cn/)、祁阳政府网(http://www.qy.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祁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职位明确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只适用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的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

  按照湘政发〔2020〕10号规定,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面向村(社区)干部、退役军人招聘的职位指在我县任职满1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以及我县退役军人(含报名时户口在祁阳的退役军人)。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认定。

  4.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被聘用为祁阳县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本县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教育系统职位;至本年度服务期满的本县农村订单免费医学生可报考县直医院相关职位);已被聘用为永州市内教育系统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本市内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教育系统职位);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报考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90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各职位报考对象是硕士研究生或本专业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除护士职位外),年龄可放宽到35岁。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程序,因考生不按程序导致报名不成功者由考生自己负责。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00至2021年4月28日下午17:00。报名入口:http://www.zrpta.com,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46-3216393。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参考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需要提前现场资格审查的职位。面向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的职位,由镇(街道)党(工)委出具对报考人员任职年限、在岗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在进行初审把关基础上的书面推荐,经县委组织部审查。未经提前资格审查并通过的,报名无效。

  4.职位选择与修改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通过咨询电话咨询。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5.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6.网上交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交费。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7.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8.笔试开考比例:各职位按计划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最低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被取消的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笔试

  实行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1. 笔试内容:

  ①教育系统:报考镇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的考《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合成;报考高(职)中师范专业教师职位(职位代码17)、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职位代码26)的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一科;其它教师职位的均考本职位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20%的比例合成。

  ②卫生健康系统:报考中医院的血透室工程师、老龄工作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笔试总成绩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妇幼保健院财会人员职位的考《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合成;其它各职位报考人员均考《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医学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

  ③除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外的其它单位职位均考两科。其中:审计事务中心的财务审计员及工程造价员、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务人员、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造价员、公路养护站财务人员、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事务中心财务人员、镇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职位考《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合成;其它各职位报考人员均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笔试总成绩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5月20日,各职位笔试日期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安排在上午8:30—11:30。考两科的职位,考试具体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其中:8:30-10:00考《专业知识》或《申论》, 10:00—11:30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或《医学基础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途不间断考试时间。报考高(职)中师范专业教师职位(职位代码17)、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职位代码26)的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0: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在笔试中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要达到同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有效成绩平均分或50分方可列入资格初审对象,达不到上述标准的,不予列入资格初审对象。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地点: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社局负责,地点设:县人社局(县城金盆西路188号),时间为2021年6月10至6月11日。

  2.资格初审对象: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初审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拟入围资格初审对象,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若笔试总成绩和《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皆相同的末位拟入围人员,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初审对象。

  3.资格初审的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祁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交由工作人员查验。

  面向村(社区)干部、退役军人定向招聘的职位人员还需出具相关证明,属村(社区)干部的需提供县委组织部审查同意的报考证明;属退役士兵的,需提供退役士兵及户口本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初审不合格,资格审查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我县人事招聘考试违纪处理。

  5.资格初审对象递补:资格初审时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初审不合格,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各职位均实行面试,采用百分制。

  1.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另行公布确定。

  2.面试对象:为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3.面试方式:

  ①教育系统:报考镇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它教师职位(音乐教师职位除外)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音乐教师职位的采取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器材自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②卫生健康系统:报考中医院的血透室工程师、妇幼保健院财会人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人员、老龄工作事务中心职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它各职位采取问答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

  ③除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外的其它单位所有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少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4.成绩合成与排名

  ①教育系统: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它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②卫生健康系统除护士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外,其它各职位均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③除教育系统、卫生健康系统外的其它单位所有职位均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各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五)报考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递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对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一次。

  (六)体检

  各职位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人社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 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参考后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布,并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邀请县人大、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对资格复审后各环节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一律不予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信息不符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鉴证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教育系统各职位、卫生健康系统各职位、镇属事业单位各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它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报考教育系统及镇卫生院职位的考生,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单位提出的招聘计划,享有优先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的权利。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须在2021年9月底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它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后,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及聘用(含试用期内)的,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记入祁阳县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参加祁阳县组织的人事招聘考试。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要求,考生请自备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在笔试、资格初审、面试环节,考生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查验,对从高风险地区来祁阳考试的,必须出示近期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所有应试考生现场出具绿色“健康码”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各环节活动。考试全过程按祁阳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处置。

  本公告由祁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祁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