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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蓝山县招聘城区学校教师100人公告

来源:蓝山县人民政府     2020-06-18
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2020年分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其中,第一批次招聘城区教师100名。现就本次城区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100名)见附件

根据上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相关精神,本次招聘单独设置了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中,计划类别为B的招聘职位,仅限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18以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考;计划类别为A的招聘职位,所有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含2020届高校毕业生、2018以及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1.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蓝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三、招聘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等疾病或精神病史;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蓝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考试职位表》;

7.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考聘资格。

(二)不能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 蓝山县内具有正式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在职工作人员;

2.在蓝山县服务期未满及2020年录取到蓝山县但尚未签约的特岗教师;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8.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0年6月16日起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蓝山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25日-2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蓝山教育局”(注意:不是我局原使用过的微信公众号“蓝山县教育局”)后,阅读《蓝山县2020年城区学校教师招聘公告》,点击公告底部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或者在公众号“蓝山教育局”首页的右下角,点击“阳光服务—招考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3.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前,应将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个人近期免冠彩照贮存在手机中备用。网上报名时,上传的证件照片统一采用JPG文件格式,且要清晰易辨。考生用手机下载“最美证件照”软件拍摄本人的半身照,其他证件照片可用手机拍摄后上传。

(2)应届毕业生如尚未领取毕业证,需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相关证明。

(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 “先上岗、再考证” 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无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除指定到校的职位外,其他岗位分学科按综合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

(5)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如报名时,《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仍未发布,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6)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错报职位、无法更改,责任自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7)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每位考生只能提供一个手机号码),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8)考生应诚信考试,一旦报名,考生不得无故缺考,确实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应于考前2天电话通知蓝山县教育局。

(9)本次招聘不收考生报考费,招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10)在教师招聘中,我县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打印准考证。7月2日-3日,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根据不同学科特点,面试分别采取试教、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职业中专专业学科(教育学、医卫两个专业除外),采取笔试、试教加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25%、实践操作成绩占25%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各中小学学科以及职业中专教育学、医卫等两门学科,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试,笔试和试教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7月4日上午9:00,考生提前30分钟入场。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相应学科学段教育教学基础知识。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当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

2.现场复审:7月14日-15日,入围面试的考生持下列材料,到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复审。逾期不参加现场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往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

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按期考取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按期考取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对象: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方式:职业中专部分专业学科教师的面试,采用试教加实践操作的方式;其他学科教师的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

面试成绩计算:有实践操作的学科,按试教成绩占50%、实践操作成绩占50%合成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对面试时不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试教及实践操作的成绩均不能低于70分。

面试内容:相应学科、学段的现行教材(高中、职中15分钟微课,初中、小学10分钟微课)。

实践操作:县职业中专相应学科的现行教材(操作时间届时根据操作内容确定)。

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次日公布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4.提交档案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要求考生提交个人档案。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档案,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因此造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同时提交以下两个证明: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当地派出所开具);

(2)无违法生育记录证明(在当地计生部门开具)。

(四)体检

根据提交档案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根据新的文件精神,增加吸食毒品尿液检测项目。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考察及以后的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

(2)除指定到校的职业中专教师职位外,其他岗位根据学段分学科按综合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具体岗位提前3天公布,拒绝按此规则选择岗位者,视为考生违约,取消其聘用资格。

(3)此次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必须在蓝山县服务5年,否则不予调动和调档(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七、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参加我县所有教师招聘活动,必须戴口罩、出示最新的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参加相关应聘活动;高风险地区必须出示近期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八、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蓝山县2020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226696(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746-2211686(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蓝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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