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特岗教师 /  考试信息   /  考试资讯   /  2020吉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安排

2020吉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安排

来源: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     2020-08-08
根据《吉林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吉教联〔2020〕28号),为科学、有序、安全地组织好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组织

  吉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由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统一领导,省教育厅特岗办公室及各市(州)教育局特岗办公室协同负责组织与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笔试的考务工作,面试工作由市(州)组织实施。


  二、考试形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初试阶段采用笔试形式,复试阶段采用面试形式。笔试成绩(包括加分)作为初选的依据,根据笔试成绩(包括加分)分学段、分学科划定分数线,并依据考生志愿按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不足1:3比例的采取调剂。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面试入选比例。考生的笔试成绩(包括加分)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分,作为最终录取依据。考试总分为180分(不含加分)。其中,笔试满分120分(不含加分),面试满分60分。

  (一)笔试的组织

  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统一考试时间、调配巡考人员、发布成绩、确定录取线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的形式及内容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试卷分共同卷和专业卷两部分,共同卷部分考查教育专业基础(40分),专业卷部分考查学科专业基础(80分)。所有考生的共同卷考试内容相同,学科专业卷的考试内容因考生所报考教学岗位而不同。共同卷的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基础(15分),心理学基础(15分),课程改革及教育政策法规(10分)。专业卷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知识(60分),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10分),教学(教案)设计(10分)。

  (三)笔试试卷的种类

  对应岗位要求,试卷分四类共20种:

  第一类是独立的小学教师和学前教育教师卷,包括学前教育、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

  第二类是中小学教师合卷,包括中小学英语卷、中小学音乐卷、中小学美术卷、中小学体育卷、中小学信息技术卷、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卷、中小学特殊教育卷;第三类是独立的中学教师卷,包括中学语文卷、中学数学卷、中学物理卷、中学化学卷、中学生物卷、中学历史卷、中学地理卷;第四类是少数民族语言学科试卷,包括中小学蒙语文卷、中小学朝鲜语文卷、中小学汉语文卷。

  (四)笔试题型试题类型包括:判断正误、选择、简答、论述、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

  (五)笔试推荐参考书考生备考教育专业基础的推荐参考书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学基础》和《心理学基础》(12所院校编写);备考学科专业基础的参考书目为现行的国家课程标准(或课程纲要等)及相应的教材、教参。(六)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各市(州)继续执行《2009年特岗教师面试工作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制定面试操作办法并具体施考。在面试工作组织上,市(州)教育局要积极争取人社部门的支持和参与,共同组织面试工作,同时要充分调动设岗县(市、区)的积极性,加大设岗县(市、区)在面试专家评委组成、工作人员配置、考务安排等方面的参与力度,配合市(州)共同完成面试工作。-5-面试成绩满分60分,以实际成绩计入考试总分。


  三、考试科目

  考生必须通过准考证信息确认参加考试的科目,并根据所报教学岗位的学科参加对应科目的考试。报小学、初中英语学科的考中小学英语卷;报小学、初中音乐学科的考中小学音乐卷;报小学、初中美术学科的考中小学美术卷;报小学、初中体育学科的考中小学体育卷;报小学、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的考中小学信息技术卷;报小学、初中汉语文学科的考中小学汉语文卷;报小学、初中特殊教育学科的考中小学特殊教育卷;报小学道德与法治、初中思想品德(政治)学科的考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卷;报小学语文学科的考小学语文卷;报小学数学学科的考小学数学卷;报小学科学学科的考小学科学卷;报学前教育学科的考学前教育卷;报小学、初中蒙语文学科的考中小学蒙语文卷;报小学、初中朝语文学科的考中小学朝鲜语文卷;报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的分别考与之相对应的学科试卷。

  报小学、初中使用朝、蒙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科岗位,共同卷可用汉语言文字或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专业卷须用民族语言文字答卷。其余未特殊要求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科岗位一律用汉语言文字答卷,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答卷无效。


  四、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聘请教育教学专家组成命题小组,封闭命制笔试试卷。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笔试的考务工作,具体落实笔试考点设置、考场编排、与吉林省教育信息中心共同确认准考证信息,组织施考、阅卷、核分、登分等工作。面试的考务工作,包括面试试题的命制及其他具体考务组织管理工作,由各市(州)特岗办公室负责。

  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三考”工作的重要精神,继续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13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3〕18号)工作要求,加强考务工作管理,完善各项安全保密责任制度,健全考试工作机构,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考试服务工作质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按照有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考务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分担。


  五、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笔试命题及制卷时间:8月5日—15日。笔试考点设置、考场编排时间:7月29日—7月31日。领取试卷时间:8月13日上午9:00。笔试时间:8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试卷回收时间:8月15日。笔试成绩发布时间:8月20日左右发布笔试成绩。市(州)组织面试时间:8月26-30日。六、成绩统计与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8月31日,市(州)上传面试成绩。

  8月31日,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市(州)根据总分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上报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

  9月1日,发布各市(州)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工作安排。

  9月10日—11日,由市(州)特岗办统一组织体检。

  9月12日,市(州)将考生体检结果录入报名系统,拟聘人员名单报送省审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报名表》分送设岗县(市、区)。

  9月13日,公示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

  出现岗位空缺情况组织递补聘用。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落实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主动与卫生、防疫等部门协调对接,强化协同配合。严格按照《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以下简称《防疫工作指导方案》),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制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细则和预案。

  落实支撑保障制度,完善考点防疫职责,建立防疫评估制度,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狠抓关键环节落实。严格落实考前14天考生健康状况监测和数据筛查工作,建立追踪倒查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全力保障考试所需防疫物资;对所有涉考人员进行“重点地区外出接触史排查”,在考点设立“两处体温检测点,每个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都进行两次体温检测”;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对考点考场进行消杀,保证通风良好、环境卫生。严格按照《防疫工作指导方案》设置备用隔离考点、备用隔离考场;强化防疫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疫情防控知识、入场防疫安检流程和有关方面要求。确保涉考工作人员全员熟知应急处置流程、规范处置程序,查找疏漏、及时调整。一旦发生疫情,确保及时有效应对极端突发状况,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的平稳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执行当地政府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考前连续14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吉林省特岗招聘考试健康检测卡与承诺书》。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吉人员接触,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考生陪同人员,以避免考点人群聚集。确保在此期间考生本人“吉祥码”“通信行程卡”状态为绿色。

  2.外地来吉考生,需自觉遵守吉林省各地制定的防疫和排查措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或居住在本省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离开居住地区参加考试,均需主动向考区所在地政府报告并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排查、隔离和检测措施。3.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吉林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于考前14天返吉林省,笔试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吉林省,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入境防控措施做好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隔离健康观察等,隔离结束确定身体健康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吉林省特岗招聘考试健康检测卡与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5.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主动接受进入考点和考场内的体温检测。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6.考前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本人所在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7.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8.未尽事宜参照《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