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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8-04-18

吉林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准考证打印2018年 5月14 日— 20日。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将吉林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方可申请参加面试。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4 月19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www.ntce.cn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人事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吉林省的居民。

2、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6)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7)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3、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如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8时至4月22日17时。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输入。

注意事项: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名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在报名时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一)参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二)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本人笔试考区(本人户籍所在市或人事档案所在市,不能跨市报名)。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面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面试;报考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面试;选择长春市考区。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选择相应的专业大类和专业。


(四)考生须本人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东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本科学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暂行办法》(详见学校内网“校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报名时选择“东北师范大学(在校师范生)”考区。东北师范大学师范生(含免费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由学校按照国家教师资格面试标准和大纲自行组织实施,合格线由学校确定,面试成绩按照有关要求由学校直接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合格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


未达到东北师范大学校内面试条件的师范生,以及非师范生的面试工作仍由省教育厅负责。(东师大教科文咨询电话0431-85099162)

(七)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网上缴费成功后网页显示“支付成功”,则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三、现场确认。本次面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4月20 日至4月24日。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须考生本人到网上报名选择的面试考区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面试的考生在长春教育学院现场确认,报考初中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面试的考生在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报考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面试的考生在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四、网上缴费

(一)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 4月27日24时,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二)缴费标准。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综【2014】309号)文件执行,面试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次。

注意事项:现场确认缴费后,考生务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2018年 5月14 日— 20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至20日。

(二)面试地点。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省直管县,面试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长春市。

更多详情可以登录:http://www.ntce.cn/html1/report/1804/9156-1.htm

附件:

吉林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