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教师资格证   /  笔试备考   /  综合素质   /  教师资格考试考点梳理--幼儿综合素质

教师资格考试考点梳理--幼儿综合素质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9-01-14

【受教育者义务】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一位合格的人民教师应该熟悉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熟悉教师的职业特点,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依据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一、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权利】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教育者义务】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大家都记住了多少呢?赶紧偷偷背下来,教师资格证考试不犯愁!微信关注“师大教科文教育”,微博关注“师大教科文教师教育”,这里汇集了最新资讯、教师资格证备考干货、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免费直播课程等等,更多精彩活动等你来参加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