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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招聘教师33人公告

来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11-03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学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优秀人才,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和《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精神,结合全县中小学教师缺编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中学教师33名,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加大公开和监督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水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对围场一中教师岗位15个、围场二中教师岗位10个及围场镇中教师岗位8个进行公开招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承德市围场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0月30日—2002年10月29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户籍和教师资格等条件(详见《承德市围场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围场县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其中:1.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但符合岗位信息表所限定的条件的,可以报考,但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届时能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相关证明材料。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录取上岗后再考证,取得聘用资格后,试用期1年,一年内,须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3.如考生在拟聘公示前无法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将依规取消拟聘用资格。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5.承德市范围内特岗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4日招聘公告通过微信关注“围场人社”小程序或者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进行。

1.报名网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8:30至2020年11月6日12:00。

3.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2020年使用过本系统的可以用原密码直接登录,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④按照公告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11月2日8:30—2020年11 月6日18:00;

本次考试的报名考务费仅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须按时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报名考务费用为100元/人。

5.报名情况查看

报名期间各岗位的报名情况于次日17:00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公布。

6.招录计划裁减

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四放一选”要求,视报名情况,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放宽开考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限开考比例,并通知应聘人员。

7.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登录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

此次笔试采取闭卷全封闭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主要考察应聘考生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两科合成一张卷,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社保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开考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按形成有效竞争岗位1:3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证件审核,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15日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1)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未作要求的岗位除外)、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及时对外公布。

(4)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原则上60分为合格线。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

(3)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及说课题目。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成绩汇总后即时公布。

4.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毕业院校985、 211、一本、二本顺序确定),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聘用。

(四)考核、政审、体检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工作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政审、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微信关注“围场人社”小程序或者

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微信关注“围场人社”小程序或者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咨询电话:0314-7528562 (政策咨询)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请考生务必关注微信关注“围场人社”小程序或者

围场县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以上方式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八、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①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②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③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④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⑤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⑥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县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本方案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围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市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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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