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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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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通州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区教委现开展2019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32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9届毕业生和2018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及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教师岗位的,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大学英语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无补考记录,且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符合相关回避原则。  

四、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http://zhaopin.bjtzeduyun.com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2019年4月18日9:00至2019年4月25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不得修改。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随时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职业素养考核、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一)职业素养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教师职业素养考核环节。教师职业素养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重点对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及教师职业常识等要素进行考察。

1.笔试科目

报考中小学岗位及直属单位相关岗位的考生,参加中小学岗位综合知识测试;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参加幼儿园岗位综合知识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27日9:00至2019年4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打印准考证

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30日9:00至2019年5月3日17:00,在“公招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月4日(上午 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9年5月16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登录“公招平台”及时打印教师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单。

(二)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范围

教师职业素养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方式

(1)须本人亲自赴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现场下发专业技能考核通知;资格复审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1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4.资格复审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教师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单》(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3)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如为学校集体户,需出具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9)2018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北京生源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专业技能考核  

1.专业技能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主要从职业取向、知识背景、组织能力、语言能力、教材驾驭能力、形象气质等方面,通过面试和试讲相结合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2.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3.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时下发的专业技能考核通知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以职业素养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区教委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拟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统一在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hengfu1.bjtzh.gov.cn/rsj/)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安排参加招聘,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考生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