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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安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教师岗)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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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0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0年1月16日起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index.html)、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2020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9

年2月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7:00(周日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0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天蓝色背景,图像清晰,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8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所有岗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经查实存在报考人员报考多个岗位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按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在2月7日12:00前可随时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应在2月7日16:00之前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月8日16:00前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由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棋盘山路348号11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10日10:00-16:00改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其中,

上午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00—16: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月19日至22日从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上述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考试范围参考《安徽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考试大纲》相关内容。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报考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0年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棋盘山路348号11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个科目各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含加分)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一)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授课)、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公布。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2÷1.5×0.5+面试成绩×0.5。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5897206、5897207(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6-5347150(市人事考试院)

举报监督电话:

市纪检监察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556-5897118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