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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60人公告

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17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应对疫情防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根据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为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人,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46人。根据潍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排,为潍坊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6人。


  二、招聘范围

  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教育教学急需紧缺工作人员适当放宽条件要求,招聘条件、人数等详见《2020年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潍坊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不受“双一流”或硕士研究生限制。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治素质过硬,身体健康,未受过纪律等处分;

  2.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取得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延长。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专业目录执行;

  3.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教师资格要求的招聘岗位,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5.在职人员报考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可容缺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具有教师资格要求的岗位,经公开招聘被聘用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9:00-7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4日11:00-7月27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事业单位招聘”子栏目查看登陆网上报名窗口(http://rsj.weifang.gov.cn/fwdt/ksjd/sydw/,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4日11:00—7月27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7日11:00—7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鉴定”栏目“事业单位招聘”子栏目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和《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有关网站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减免考务费有关程序办理。

  4.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经本人签字、签守承诺确认的《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三证同时收取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同底版2吋照片2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交的上述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8月7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履职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素养等。

  笔试分数线: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考试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的形式,分类、分学科(专业)组织实施。期间,通过考官结合实际提问、应聘人员答辩等方式,考察教育教学能力及素养。

  非教师类岗位面试,以基于问题解决的讲解、答辩方式实施,重点测评应聘者的理论水平、岗位适应能力,考察应聘者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面试时间,试讲(讲解)10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综合考生试讲(讲解)、答辩情况现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本场考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统一宣布面试成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公开招聘有关网站。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在校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岗位,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实施。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公开招聘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有关环节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疫情防控。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到时需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安全承诺书,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口罩,来潍14天前有省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7日内省内核酸检测报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招聘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 坊 市 教 育 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