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教师招聘   /  考试资讯   /  招考公告   /  2020湖南鹤城区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教师岗12人公告

2020湖南鹤城区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教师岗12人公告

来源:怀化人事考试网     2020-07-30
为奋力建设五省通衢的“西南明珠”、加快推进湖南西部首善区和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兴区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区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特别紧缺专业的,放宽到“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即“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二、引进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29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怀化市鹤城区2020年区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仅指2020届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所有岗位要求1980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75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1970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是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9、已从我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经批准进修深造的除外);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到区人社局报名。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日至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在区人社局会议室(区政府行政综合楼16楼)。应聘人员须填写《怀化市鹤城区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在报名现场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20年7月29日00:00至2020年8月6日18:00截止。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怀化市鹤城区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rsjsgg1608@sina.com)。报名完成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凭学校盖章的规培证明报名,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前取得。

  3.有关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专业审查参考《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考试。根据岗位要求,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考试在区委人才引进考核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部门全程参与,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五)递补。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所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兑现有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人事关系。

  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对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企事业单位在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有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引进情形的,均可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在鹤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应退回按不满服务年限折算的住房补贴。


  五、政策待遇,根据《怀化市鹤城区人才引进奖励补助暂行办法》(鹤人才发[2018]2号)执行

  (一)住房补助。对引进人才给予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万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

  (二)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三)解决落户。对引进的各类人才自愿迁入鹤城区行政区域内落户的,开辟绿色通道,实施“零门槛”按需落户。

  (四)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区外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的可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区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引进的各类人才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区入学的,可在全区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给予优先安排。

  (五)医疗服务。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在区属医院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用人单位负责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六)职称评定。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鹤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echengqu.gov.cn)、红网鹤城区站(https://hecheng.rednet.cn)、“鹤城融媒”新闻客户端、“新湖南”新闻客户端、“时刻”新闻客户端、“影像鹤城”微信公众号、“影像鹤城”今日头条号等网站、客户端以及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引进人才的入编。用人单位有空编的直接入编;无空编的使用人才储备专项编制。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4、公告所称“双一流”大学名单以2017年9月20日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为准。

  5、疫情期间,应聘人员须遵从我市有关防疫要求,持湖南省健康“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分别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查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等。持非“绿码”的,须提供各环节前7天内在湖南省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组

  联系电话:0745—2244031

  怀化市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745—2107810

  监督电话:12380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

怀化市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