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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74人公告

来源:黔南人力资源网     2020-10-22
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2012〕4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培育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13〕8号),《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的若干意见》(遵党办字〔2015〕48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遵府办函〔2018〕170号)规定,结合遵义市中小学教育工作实际需求,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职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幼儿园)474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学科及人数等详见附件1(《2020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职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应届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本科专业一致,且本科须为师范教育类专业。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所有职位及学科报考人员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学前教育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1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只能招聘二级学科专业,详见附件2(《2020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专业统一界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需求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需求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附件4(《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

2.教师资格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属以上规定情形的高校毕业生,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后,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时取得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关资格(职位条件中明确放宽的除外),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20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截止2020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教育局.政务、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市)教育局网站,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方式

1.现场报名

本次现场报名于2020年11月6日在遵义进行(详见时间安排)。

2.线上报名

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参与现场报名。考生可以按《简章》要求将报名信息发各招聘单位(职位需求表中公布报名邮箱和联系人电话)。参照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发送到意向单位报名邮箱投递材料,报名材料需清晰扫描后用PDF文件发送。线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10月28日

(三)现场(线上)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5)一式2份;

2.个人简历、自荐信、就业推荐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时取得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和各县、区(市)教育、人社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五)面试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不限考试形式、不限开考比例)的方式进行,线上(现场)报名人员按学科分组,招聘单位直接通过线上(现场)面试(非结构化)。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职位人选。

面试时重在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六)签约及双选签约

1.签约

现场(线上)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职位(学科)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若拟签协议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则对成绩并列者重新进行面试评分)。

①现场签约

现场考生一旦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考生现场签订《学校就业推荐表》或《遵义市教育系统就业协议书》。现场不签约的,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

②线上签约

线上考生一旦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考生务必于次日将《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或《遵义市教育系统就业协议书》签字、按指印后邮寄用人单位并截图发用人单位进行确认。次日未邮寄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以邮戳时间或邮寄时间为准,节假日顺延)。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2.双选签约(仅限现场面试人员):面试、签约结束后,各招聘单位相应学科如还有剩余职位(学科)计划数,考生在报名表上注明“服从调剂”、且面试成绩在60分(此次招聘我市各个单位评定分数均有效)及以上未能签约者,可进入双选签约。

3.双选签约程序:双选签约环节,考生按学科分类依次上台进行自我介绍、试讲及问答交流,有剩余职位数的各招聘工作组组长代表本地剩余职位表态是否愿意聘用该考生,考生从有意向聘用自己的单位中最终确定签约单位后,履行签约手续;对于考生放弃选择的职位,双选签约现场继续双选。

4.签约注意事项: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另报其他单位,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5.各县(区、市)教育、人社部门需填写《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公开招聘教师签约名单》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遵义市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2021年6月-12月由招聘单位所在地教育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可视实际情况提前)。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或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招聘职位及学科需求说明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应届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上的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一致(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版),对照表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其中: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可报考小学科学职位;物理学类、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报考通用技术职位。

(二)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须为招聘学科对应的相关专业(对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版)),其中: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可报考小学科学职位;物理学、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报考通用技术职位。

(三)报考“不限任教学科指标”者,毕业证上的专业须为任教学科相关专业,且必须是该岗位对应学段开设的学科。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等材料。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商议决定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专业要求的应在报名期间向市级人社部门备案。

八、校园宣讲及招聘时间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华中师范大学校园宣讲会(面向六所部属师范大学2021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其它高校应往届研究生)

宣讲会时间:2020年10月22日

宣讲会地点:华中师范大学管理教育综合楼102

宣讲会直播时间:2020年10月22日14:30-15:30

宣讲会直播入口:详见附件8(2020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校园宣讲会网络直播二维码)

(二)2020年遵义市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专场宣讲会

招聘会时间: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9:00-15:00

招聘会地点: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遵义市新蒲新区甲秀路)

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6日报名结束后,11月7日至11月8日,在遵义市体育运动学校各面试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通知时间为准)。

线上面试与现场面试同时间段进行。

(三)双选签约:签约结束后进行(时间、地点现场通知)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核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其他未尽事宜,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遵义教育局、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遵义市教育局0851-28252110

遵义市人社局0851-2866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