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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2019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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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27号)规定,现就我县2019年度参加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入围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地址:石台县贡溪路1号,乘101路公交车至教体局站下即可)。

四、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学历证书人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每人须递交2寸近期彩照2张(办理面试通知书)。

(二)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复审。

(三)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公告将在石台县政府网发布,请考生按要求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签定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标准(缴费标准为80元/人)缴纳专业测试费后,由县教体局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66-6027685

附件:2019年度石台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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