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特岗教师 /  考试资讯   /  招考公告   /  2020茂名信宜教师招聘204名公告

2020茂名信宜教师招聘204名公告

来源:信宜市教育局     2020-07-13
根据信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等有关文件规定,信宜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20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其他要求: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

  4.年龄18-35周岁(即1984年7月25日至2002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7.现已是信宜市在编在职的教师。


  二、薪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信宜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9:00至2020年7月26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61.146.233.115:801”,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30日8:30至7月31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为信宜市、化州市、高州市、电白区联考,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时间,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金湖西路教育局办公楼三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划定并公布。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招录信息”栏目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查询。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待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岗位内可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陆报名系统,双面打印);(2)有效身份证;(3)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书和成绩单),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要提供《报到证》,暂缓就业的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4)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5)岗位有效证明(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有关材料)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6)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8)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8)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和教态等,每名面试考生备课15分钟,说课10分钟。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事项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对聘用人员实施“先上岗,后考证”,所有岗位的人员要求试用期满前按岗位要求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九)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三年方可镇间调动或参加入城考试,满五年后方可调离信宜市。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职位表(见附件)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10月31日。

  6.本公告由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考点的防疫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按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的,不得进入考点,视为弃考。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需提前安排足够的时间达到考点。考生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需提供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考前14天内核酸检测阳性;3、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阳性;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三)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信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一)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668-8814674,联系地址:信宜市金湖西路市教育局三楼)。

  (二)信宜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668-8815211,联系地址:信宜市新尚路60号三楼)。

中共信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0日


        更多考试资讯/考试动态敬请关注:师大教科文教师招聘网